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原煤队副队长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原煤队副队长协助队长搞好本队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原煤队副队长切实履行好6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协助队长搞好全队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等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落实安全到岗。
二、严格按“三大规程”组织生产,禁止违章指挥。组织员工开班前、收班会,并做好会议记录,认真填写岗位、班组交接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表。
三、带领员工按章作业,做好开工前和班中的安全检查,掌握生产中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组织处理,对重大隐患的发生,要直接指挥带领员工撤离险区到安全地点,并立即向队长汇报。
六、监督员工按规程安全作业。
第四条原煤队副队长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销站原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销站原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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