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运销站原煤队电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运销站原煤队电工,全面负责本队的电气安全工作。
第三条运销站原煤队电工切实履行好10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每班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施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有害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
四、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五、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六、坚守工作岗位,负责所属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七、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设备、电气性能及电气线路敷设情况,出现问题应判断准确,处理迅速,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八、对所有动力电缆绝缘电阻定期检测超过规定值及时更换。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清当班发生运行状况、发生事故、处理结果及遗留问题,并做好记录。
十、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停送电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在工作现场抽烟。
第四条运销站原煤队电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运销站原煤队电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运销站原煤队电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