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原煤队集控司机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原煤队集控司机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一、每班开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三、施工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有害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
四、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严格按管控措施进行管控。
五、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六、通知各岗位就地试车,检查其工作是否正常,模拟屏指示灯是否灵敏,发现问题及时报站值班室。待以上问题一切正常后,方可集中启车。
七、集中启动由集控室统一进行,各岗位人员接到信号后,必须注意观察本机的运转情况,集控人员监视各车的启动情况。
八、出现紧急事故就地停车后,岗位人员应及时向集控室汇报,集控室人员要及时了解事故情况并向值班室汇报。
第四条原煤队集控司机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原煤队集控司机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原煤队集控司机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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