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司衡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三条司衡工切实履行好8项安全工作职责。
二、作业前对本岗位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进行风险告知。
三、对本岗位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并处理。
四、参加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坚守岗位,杜绝“三违”,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五、加强轨道衡的日常维护、保养及周期检定时的调试工作。
六、每台轨道衡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七、每台轨道衡要经常保持整洁,坑基、台面板、计量房必须每班进行清扫,并建立交接制度。禁止任何车辆通过衡器台面。
八、严禁在轨道衡上称量超过全称量值的货物,严禁在衡上对接车、急刹车。每批装完的重车,必须放出称量轨外,严禁在衡上停放装好的重车或对接车辆。
第四条司衡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司衡工安全责任清单》。
第五条《司衡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安全到岗逐级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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