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通过全矿各级管理干部下井汇报卡、安全隐患处理上报卡和区队请求处理安全隐患等反映的隐患,进行逐步安排落实整改,并不断采取措施补充完善的一种安全管理手段。
二、安全信息的整理、筛选和安排处理,由安监处信息办公室负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在安全隐患台帐上做好记录,并立即运用电传或D卡下达到有关部门、区队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信息办销号并签字;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提交矿生产调度会、安全办公会解决;对本矿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隐患应用E卡及时上报集团公司。
三、安监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轮流值班,不得空岗、脱岗。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认真检查当日所有管理人员填卡质量,并做好隐患的登记、筛选、通知处理、落实等工作,严禁徇私舞弊。
四、各级管理人员下井前,必须在换好工作服后,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分片管理卡,升井后必须直接到信息值班室填写下井汇报卡,同时填写入井、升井时间。凡下井不按规定签卡或洗完澡后填卡的,一律作废。
五、领导干部、专业人员不准重复下一个地方,在什么岗位就要担当什么责任,每天对井下所有工作地点覆盖要达到100%;矿领导下井,一定要带着业务科室人员、工区跟班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落实责任;因其他原因需升井后落实的必须填写隐患情况、整改时间、整改单位和地点,以便信息员筛选,否则将不予筛选。早班,各工区管理人员必须有二人下井,一人跟班、一人升井值大班。信息办负责每月将管理人员下井情况统计通报一次。
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汇报卡,反映问题要真实可靠。对反映情况不真实或发现隐患不及时汇报又不及时处理的、从严从重处理;因此而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
七、对不下井、不上岗填写汇报卡或捎带填卡、弄虚作假的,一律作废,并每人罚款100元;几个人同去一个地点,要共同填写汇报卡(但矿领导、专业人员、工区管理必须分开填写),不准代填。否则,按废卡处理。
八、安全值班人员筛选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电传或下达D卡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接受整改卡的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否则,经现场第一次复查整改不合格,罚单位整改负责人50元;第二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并责令限期或停产整改;因延误时间,隐患得不到处理而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九、安全值班人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后,如责任单位故意为难、推诿、或拒不接受隐患处理通知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500元,并在全矿通报批评。责任单位隐患整改完后,必须按时反馈到信息办。如有应付、不按时反馈者,每超过规定一天,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
十、安全值班人员,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将当天安全信息运行情况全过程交待清楚。因交班不严不细致使隐患漏交或已交但未及时落实处理的,对有关责任值班人员罚款50-100元;因此而造成事故的,严肃处理。
十一、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及矿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