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检查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矿山救护、安全培训、劳动保护工作。
三、监督检查安全规划、措施,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制定和实施,监督参加矿山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煤炭工业企业进行安全综合评价和咨询。
四、监督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状况。
五、监督检查矿用设备、设施、仪器和材料等安全质量。
六、监督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
七、监督检查企业职工的安全行为。
九、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支持和帮助群众团体做好群众安全工作和开展安全活动;协助搞好煤矿基层和基础建设。
上一篇:安全信息管理制度(2021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