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特殊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充分体现“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鼓励特殊作业人员不断钻研业务,提高技术素质,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细则。
1、年度培训计划
按照集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矿安培中心分期组织特殊操作人员培训。各工区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特殊作业人员需求量,报送到矿安培中心,由安培中心负责汇总编制培训计划,审查同意后实施。
2、月度培训计划
安培中心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培训计划,具体落实月度培训类别、数量、及参加人员等。
3、培训人员的要求
各单位应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文化素质较高、能胜任特殊作业的优秀职工;对文化程度低,无法完成特殊操作培训任务的或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将调走和退休的,一律不得选送。
4、参加培训规定
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管理规定,凡违反者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培训不合格者一切费用自负。
5、特殊操作证的使用
特殊操作资格证原件,由矿安培中心负责统一存放保管。个人持复印件证上岗。因集团公司内部调动,可由调入单位集体办理原证件转交手续。自动离职职工,办理离矿手续时,必须到矿财务科补缴培训费(证件服务一年内全额1200元,两年内减半600元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