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须的文具和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刊、笔记本、提包等。
二、考生须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三、考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考试三十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交卷后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附近逗留、议论。
四、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交头接耳,不准夹带试卷,不准偷看、抄袭他人答卷,不准协助他人舞弊,对违犯者,警告一次罚款50元,警告二次罚款100元,警告三次宣布本科考卷作废,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生答卷均用钢笔、圆珠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应在考卷指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编号,不得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
七、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属试题字迹不清或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可举手询问。
八、考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终了时间一到,必须立即停止答卷。
九、考场内禁止吸烟,对无理取闹、故意破坏考场秩序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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