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损害听觉、引起各种疾病,同时还能引发各种事故,作业人员接近噪声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防护。
一、上岗条件
第一条 值班、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噪声给人体带来的危害,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二条 接触噪声的作业人员上班时,作业场所的噪音不得超过85 dB (A),大于85dB(A)时,必须携带耳塞。大于90 dB (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音的措施。
第三条 必须进行现场交接班,对预防噪声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正常操作
第四条 局扇司机、扇风机司机、压风机司机、转载机司机在作业场所必须带耳塞。
第五条 掘进迎头在开启风钻时必须带耳塞,风钻停止时,方可拿掉。
第六条 作业人员尽量减少接近噪声的时间。
第七条 其他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噪声地点。
四、说明
本规定适用于井上、下存有噪声的作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