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科技兴矿”战略,充分调动全矿科技工作者和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我矿科技工作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矿决定对每半年组织一次科技创新及小改小革项目评审。
一、申报范围
⑴能够自主或联合开发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矿井建设中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⑵推广应用适合我矿建设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有所创新的基础上,取得新增效益、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创出最好水平的项目。
⑶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理念,为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节能降耗、降低建设成本、减少基建投资而进行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小改小革,能够解决技术关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二、评审机构
为确保评审公平公正,矿专门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评审小组。
三、奖励
设一等奖一项,奖3000元,二等奖三项,各奖2000元,三等奖六项,各奖1000元,鼓励奖若干项,各奖300元。
四、其它
1、由各单位负责征集,内部评选后集中推荐,参加评比项目每单位不少于3项。
2、根据评审机构规定的时间,以推荐表的形式书面连同电子版报生产技术科。
3、矿科学技术委员会对各单位申请上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发现弄虚作假,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