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矿机电设备备品配件的管理,发挥设备潜能,服务矿井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材料小组负责全矿配件计划的整理汇总,做好到货后的验收入库,安排好自制配件的管理。
二、每月16号前各单位将下月份所需配件计划交机电科,所需用的配件要详细写明主机名称、型号及配件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机电科审核,材料小组汇总后及时落实库存,编写采购计划或安排机厂加工。
三、使用单位要督促供应公司购买、机修厂加工,保证生产正常需求。
四、机电科、材料小组设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配件的质量、使用、消耗情况及有关的技术数据。
五、各单位严格控制配件消耗,尽量修旧利废,节约开支,对修旧利废双增双节和小改小革成绩显著者予以适当奖励。
六、所有配件(外购及自制)都必须经设备管理员验收后方能入库。避免劣质产品入库,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领用和退库,谁采购谁退货,谁制造谁返工,因不负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经办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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