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机电设备安全运转,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重要岗位检查和指导工作。
一、实行上岗、查岗制度:
1、分管机电工作的副矿长每月巡回检查一次,机电工程师和机电科长、机电工区区长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机电科分管机电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及机电工区分管副区长必须对本矿各机电设备每月巡回检查三次。
二、上岗检查内容:
1、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及设备的安全性能。
2、检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和制止"三违"现象。
3、检查各项记录资料的填写及保管情况,按内容要求检查后认真填写好意见并签字。
下一篇:岗位工交接班制度(2021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