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矿中央空调的管理,保证设备正常、经济、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机电工区负责中央空调主机的管理维护,总务科负责分支管路及室内设施的管理维护。
二、中央空调运行时间:夏季6月1日~8月31日;冬季11月15日~2月15日(特殊情况须经矿领导批准)。
三、各使用单位要正确使用中央空调,做到人走空调停,否则每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四、机电工区加强中央空调的维护保养,冷暖风转换前要对空调进行全面检查、加油、保养维护。总务科要经常检查空调过滤网,定期清除灰尘,保证空调高效经济运行。
五、各科室室内空调出现故障,要及时汇报总务科,严禁私自拆卸修理,若造成空调损坏的,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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