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助行器运行时,禁止提升、下放物料。
2、助行器系统由使用工区负责日常检查维护、调整、管理。
3、信把工负责集中上下人之前的检查:绞车及张紧装置完好、基础稳固状况、滚筒木的固定、滚筒缠排绳、滑轮组、托绳轮运转及销轴固定、闭锁,钢丝绳损伤,特别是接头部位的检查,是否脱槽及恢复,专用信号与通讯的完好,运行区间与人行道有无障碍物,及卫生清理,托轮的紧固情况,上岗时试运行一次,确认完好,方可准备开通,否则,必须处理好或及时汇报工区,处理完好后方准上下联络开通。
4、集中上人时,上下车场必须有专人负责,该处岗位工负责手柄的收发,上下运转保管、清点工作。
5、工区机电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每天一次全面巡查检修,保持张紧适度,设备配件完好,并有检修记录,及时更换易损件与润滑注油。
6、使用:正常使用时,绞车离合应在刹紧位置,制动闸是敞开状态,上、下绳分别在上、下托轮上运行。助行手柄卡钩豁口向上套绳,套卡后双手平握向后用力,人员自助上行。
7、运行过程中,行人必须注意力集中,以正常行走姿态双手紧握手柄,靠近绳道(托轮)的身体部位或所携物件距离绳道、绳轮(以外)150~200mm以上,不得触及临近任何物体,严防绳轮伤人、绊人。
8、任何人不得用手或其他工具、铁丝等材料抓、绑钢丝绳与绳轮,只准使用专用助行手柄,不得在助行器上附挂其他物件。
9、人员只准在助行器牵引区间行走助行,只准牵引人员上行,并只准使用上绳。
10、助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间隔2米以上,严防碰伤前后人员。
11、助行过程中,人员不得打闹嬉戏,不得迷糊打盹。有精神不好、状态较差与醉态人员不得乘牵。
12、助行过程中,人员只准在牵引助行防滑道上运行,脚下不得碰触轨道与下绳、下轮。
13、牵引助行人员一定听从现场信把工指挥,上山行车吊车时,要远离下车场1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或附近安全地点候乘,并自觉领用、归还手柄,爱惜、珍惜手柄、助行器。
14、运行过程中,如发生钢丝绳脱槽属正常现象,用手柄抬上托轮即可。
15、牵引运行前后,严禁跨越绳道与轨道。
16、集中上人时,上下信号联络清楚,由信把工或行人自觉开通,上完人后,信把工自觉关闭绞车停运。
17、特别注意松张钢丝绳的安全防范及托绳轮的闭锁,绞车前方导向轮的分绳,严防咬绳。严格钢丝绳、无级绳的检查标准与制度,严防断绳伤人。
18、严禁同时运送携带爆炸物品的人员,该类人员需助行时,须事先提出申请,经现场信把工同意后,方准单独助行。外来参观人员也需经矿调度室同意,并学习本规定后方可在现场信把工指挥下助乘。
19、所有助乘人员必须保管好自携、互携物品、工具等,防止窜落伤人。
20、检修时停电闭锁并挂牌,助行时不得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