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管理制度(2021修编)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带式输送机托辊的非金属材料零部件和包胶滚筒的胶料,其阻燃性和抗静电性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二、巷道内应有充分照明。
三、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
四、应装设温度保护、烟雾保护和自动洒水装置。
五、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还必须装设:
1、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2、在机头和机尾防止人员与驱动滚筒和导向滚筒相接触的防护栏。
六、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必须装设制动装置。
七、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
八、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一处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的过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