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能源节约意识,提高我矿的节能管理水平,为矿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使各项节能制度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节能监督检查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矿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分管矿长任副组长、节能环保办公室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监督检查小组.
二、坚持执法公示制度,保证监督检查的公正、公开、公平。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以问题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到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监督检查由节能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不定期监督检查由矿节能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进行。
四、监督检查范围包括矿属各单位执行《军城煤矿节能考核目标》情况、计量设施运行情况、原始数据控制情况范围
五、充分发挥节能环保办公室的计量管理、监察职能,严肃查处能源浪费违纪行为。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节能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加大了矿区节能环保的力度,确保了矿区计量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强化对执行力的监督,对贯彻执行国家节能法律、法规和矿节能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七、监督检查实行季度、半年、年度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按《军城煤矿节能考核办法》及考核文件执行。
八、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职工举报的问题要逐一落实。并反馈给职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