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月初由火工品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一次火工品专业例会,会议要形成纪要,并存档备查。
2、会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安监处通报上月火工品检查验收情况,及上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⑵通防工区通报上月的火工品消耗情况。
⑶各单位火工品使用情况信息反馈。
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及隐患的处理意见和措施。
⑸根据生产作业计划,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及隐患,部署本月火工品管理的重点。
3、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各工区区长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参加的一次罚款100元。
4、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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