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库管员和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要求。
二、库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并熟记本工种的有关规定。
三、火药库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工具(灭火器、消防砂箱、防火锨、消防桶),并保证完好。
四、库管员必须按时上岗,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脱岗,不准打盹睡觉,不准酒后上岗。
五、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外来人员必须持上级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或经公安保卫部门批准的介绍信方可入库,入库后先登记。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六、火药库严禁烟火,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容易引起燃烧的物品带入火药库。
七、库房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将矿灯存放在库外指定地点,方能进入库内。
八、库房周围及库区内,无垃圾污物,排水沟及道路畅通。
九、库内通讯照明设施必须合格齐全,必须有防爆和接地设施。
十、应经常对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硐室内的抗冲击波活门、防火门进行维护,以保持完好状态。
十一、火药库内严禁存放易燃物品,每班清理纸箱、木箱等杂物,并存放在指定地点。存放杂物处要有灭火器,存放的杂物要及时升井。
十二、库房的电话要完好畅通,库房内外通道畅通无阻,防止出现意外。
十三、不准任何人在库内从事与本库无关的工作。
十四、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