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工家属协管会在矿工会的领导下,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措施。
2、建立健全女工家属协管组织,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3、按规定每季召开一次家属协管例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推广经验。
4、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女工家属协管工作。
5、组织签订 “夫妻安全公约”并认真监督、落实执行。
6、组织开展“井口送温暖献爱心”、“争当安全好矿嫂”、组织安全文艺节目等形式多样的协管安全活动。
7、建立与安监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一线职工情况,认真做好“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8、每年两次对协管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
9、每季度一次对协管工作进行检查、总结,每年一次对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协管分会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