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地方国有能源企业,霄云煤矿立足自身矿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体系达标创建为支撑,积极探寻提升劳动者安全行为主观能动性的突破口,对安全行为定好了三个“标准”。
标准一:纪律意识。职工遵章守纪是各项安全生产组织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个系统性工程,尤其在劳动作业一线。所以,安全行为的首要标准就是要有纪律意识。在具体落实方面,可通过个体安全纪律意识的强化,提高广大职工自觉遵章守纪的“规矩”意识,形成“三不违背”“四不伤害”在广大职工思想上的“惯性思维”和行为中的“肌肉记忆”,从而让“我要安全”由口号变为实效。
标准二:流程作业。遵循作业操作流程和现场安全确认是实现环境和人安全状态的“双确定”。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了安全事故的两大基础要素,所以,个人在做好安全行为的同时,最大限度确保“物”的安全状态是实现现场安全生产的前提。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可以通过一自省二观察三确定四互保五总结的“12345”安全生产确认流程实现现场安全行为发生。一自省就是在工作开始时自我发问:“自我意识是否清楚,身体有无不适,是否对接下的工作做到了安全风险辨识,是否清楚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二观察就是观察劳动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三确定就是对作业区域的现场检查,如作业上方顶板的敲帮问顶、皮带巷道作业时对皮带机停电闭锁挂牌的确定、登高作业时对安全带及吊挂状态的确定等等;四互保就是做好与邻近岗位机台或工区值班人员的工作交流与回报,让别人清楚自己的工作状态;五总结就是做好每天工作的总结反思,从安全意识、安全作业两个方面结合当天工作过程中情况开展入列式反思,明确今后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
标准三:全员安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建设是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整体建设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建设的基础保障。安全生产除了需要安全生产管理之外,安全生产主体与客体的高效配合是支撑安全生产状态保持的关键。作为安全生产主体,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除了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外,个人安全意识的主观能动性是影响和制约安全状态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个人思想和意识的集中体现,更是个人“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集中表现。安全状态是所有个体安全状态的集中保持,不是关键少数人,更不是大多人,而是全部。所以,个人的安全意识的提升无论是对自己和还是对集体而言都是举足轻重的。在实际过程中,受个体自我安全意识差异的不同,个体间安全状态表现的效果参差不齐,结合“木桶效应”原理,决定安全状态持续发生的关键是那些安全意识薄弱的人员。所以,提升安全意识的重点人员就是那些安全意识薄弱人员。具体来说,安全生产意识建设可以通过“一抓一靠”的方式来实现。“一抓”就是抓住安全生产薄弱人员的日常排查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通过“小灶”式安全教育和“个人专属”式安全课程,实现对影响“安全生产”关键“少数”的重点包保与盯靠;“一靠”就是各级安全管理人员靠上去,实现对安全生产薄弱人员从班组到区队再到企业的各级“跟靠”:班前会“靠一靠”看一看是否具备安全工作状态,工作期间“靠一靠”实现对其生产作业的安全教育帮扶,学习期间“靠一靠”强化其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