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煤炭管理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主井及选煤楼的运输提升、煤炭装车和全矿煤质管理、销售等全面行政领导工作。
第三条组织召开每月的经营分析会,分析影响全矿产品质量及销量的因素,并布置下月的煤质和销售任务。
第四条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贯彻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设备利用率,防止人身事故和机械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及全矿原煤运输和装车外运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抓好原煤落地和回煤上仓工作,保质保量地做好装车、计量、外运工作,认真执行煤炭送货方法。
第六条提高块煤率,降低含矸率,改善矿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每月召开生产会,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工作,表彰好人好事,打击歪风邪气。
第八条带领全科员工,认真完成矿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科务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当月全矿煤炭产品质量完成情况,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向矿领导提出改进的建议措施。
第十条负责向全科员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生产任务,领导和组织全科的日常业务工作及上级布置的临时性生产业务活动。
第十一条根据当月全科各岗位,各工种人员任务完成情况及劳动的优劣向科务会提出奖励和处罚建议。
第十三条了解全科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程序,制止违章作业,及时组织员工排除不安全行为,对各岗位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时组织追查,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搞好本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员工完成矿下达的经济承包指标。
第十五条推行现代化管理,搞好计量及全面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