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在生产副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采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生产采区的采掘工程设计、坑代品、矿压观测业务保安工作。监督做好全矿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煤炭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程规定。制定原煤生产技术方面的相关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 负责采掘连队生产过程中的业务保安工作,监督检查各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根据矿井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安排采掘接续,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近期与远景的关系。
第五条 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优化矿井生产系统,简化生产环节,实现合理集中生产。大力提高矿井的机械化程度,强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使矿井安全管理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生产矿井要求。
条六条 组织审查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设计图纸,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规程、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条 参加全矿性的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检查、事故抢险和追查分析。
第八条 组织采掘工程开、停工及竣工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第九条 负责全矿各工作面矿压观测预报及观测资料的分析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