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操作标准,认真执行矿党政的的决定、决策,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文件。
第二条做好全矿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任务宣传教育等工作,确保本单位员工始终保持安全警钟长鸣的工作姿态,实现矿井安全长周期发展。
第三条做好对外对内的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使本单位安全生产中一些好的做法能够及时得到传播,各基层连队能够相互学习先进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方法。
第四条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理念宣贯、学习,运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中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和各类安全先进典型。
第五条引导全矿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发挥在安全生产
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积极进取的态势确保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第六条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好对全矿党员干部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