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综采队排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本队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精心细致地组织全班完成各项任务。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本班员工的违章行为。
第二条负责本班人员调配,检查岗位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检查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注意抓好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条负责班前、班中和班后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面变化,及时合理指挥生产,并对下班工作安排提出建议。
第四条树立全局观念,班与班互相协作,打好基础,创造条件,保证交接班制度的落实,狠抓本班工程质量,确保班班上等级,遇有特殊情况要积极组织,坚守岗位,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参加队务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接受任务,执行队务会决议,制定本班完成任务的措施。
第六条树立成本意识,消灭人为事故,合理使用材料、配件,杜绝浪费,偷盗现象发生。
第七条对本班出现的问题汇报、处理不及时或失职造成后果、损失,工程质量低劣等负责。
第八条严格执行员工考勤制度及奖金记分制度,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
第九条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及上级有关指示规定,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本队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及时调整劳动组织,确保本班任务的安全顺利完成,检查本班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第十条树立正确的全局观念,相互创造条件,打好基础,抓好每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对本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跟班队长提出合理的建议。
第十一条按时参加队务扩大会议,积极参与研究本队、本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队务会决议,接受下达的任务,确保完成。
第十二条关心本班员工,了解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并通过跟班队长及时向队反映员工意见。
第十三条班长和跟班领导应交待当班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情况以及下个班应注意事项等。各工种应按岗位对口交待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问题处理情况,遗留问题及下班注意事项,并共同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经接班人同意,交班人方可离岗下班。
第十四条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允许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下一班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一班交班人负责,并经班长和队值班人批准,扣除交班人当班工资和当班计件奖分数,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当接班人无特殊情况未按时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长和井下随班领导离岗下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