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综采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特征、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做到“三懂四会”,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会使用、会维修、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二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机电设备检修制度》,严格落实《机电完好标准》,坚决同一切违章做斗争,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做到无失误操作,按防爆性能要求搞好机电设备检修、保养工作,杜绝失爆现象。
第四条严格执行回收制度、管理制度,管好用好自己负责的工具、材料、备件,提前做好检修准备工作。负责所有机电设备,管路的维护和故障排除。
第五条发生机电事故,影响生产时,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影响,确保生产正常,不准出现检修责任事故。
第六条班中机电事故不处理完,非值班队干同意,不准下班。
第七条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填写交接班记录和检修日志。
第八条认真做好检修工作,确保生产正常进行,为全队完成生产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第九条包机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包完好不失爆,保证正常运转的管理制度。所有设备均应按检修标准进行检修维护,发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反映,不得将隐患及问题隐瞒或留给下一个班,从而造成生产影响,一经查实,将进行从重处罚。
第十条交接时检查电气设备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紧固。检查电缆吊挂情况是否合适,有无破损等情况,标志牌有无损坏丢失。检查各种信号、通讯系统是否正常,各种电气仪表和故障显示信号是否完好无损。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全部投入运行,运行是否可靠,严禁甩掉不用。
第十一条要定期检查各电气设备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的防爆面光洁度,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除锈、涂油;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必须有专人负责联系,并挂上“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标志牌,上好闭锁螺栓或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能有权取下牌子送电。
第十三条对井下供电设备要作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栓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三全”(保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二坚持”(坚持使用漏电断电器、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装置)。
第十四条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断电后必须经验电、放电后方可工作(放电时环境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故障检查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第十六条电缆必须吊挂整齐,堆放的电缆应垒成8字形,并保持有足够的半径, 电缆吊挂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3m,严禁用铁丝吊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