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掘进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矿党委和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的行政工作。
第一条认真落实矿上的各项指令的措施,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根据矿下达的生产任务,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和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全队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队长是全队的安全责任者,应认真的抓好全队的安全生产,教育员工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保证工程规格质量,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认真抓好本队的技术管理,学习新技术,不断进行革新改造,鼓励员工进行“五小”改造。
第五条加强劳动管理,做好保勤工作,组织制定本队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六条坚持同员工一起生产,跟班作业,了解具体情况,合理分配任务,平衡各种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
第七条负责审核员工工资,做到合理分配,按劳动分配。
第八条关心员工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团结广大员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生产发展。
第九条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主持召开队务工作会议。
第十条搞好班、组长的选配、搭配工作,监督检查他们的工作。
第十一条每旬检查一次本队各种台帐和记录,组织分析各项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和材料、配件等消耗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搞好节支降耗工作,并确保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十二条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队委会议及全体员工大会,总结本月的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下月的生产任务、生产安排和解决问题的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