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地质测量科水文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科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第二条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第三条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室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第四条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记录放水量,编制施工总结,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第六条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第七条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每年对山洪流量进行测量,对副井口沉淀池、大口井及饮用水水质进行化验。
第八条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