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通风科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必须按矿发的机电安全装备管理执行细则和电器设备所有规定要求以及《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管好井下的监测装置,杜绝机电失爆,充分发挥监测装置的作用。
第二条 井下传感器按照要求定期调试,保证系统断电灵敏可靠、传感器数据准确。
第三条井下监测牌板必须齐全、完整,内容清晰、全面。
第四条 接到安装申请书立即准备一切安装设备和材料,二天内必须完善监测系统的安装并按规定移交采掘队管理。
第五条 井下分管范围内监测电缆必须悬挂整齐,杜绝破皮、失爆现象。
第六条 井下所有设备安设必须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第七条认真填写各种调试记录、台帐和牌板,做到各种记录、台帐齐全。
第八条如遇班中发现井下传感器失灵或其它监测问题一经安排,立即下井处理,必须保证8小时把问题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