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在科长的领导下,按时完成科内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负责全矿机械化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负责机械化设备的外委大修及验收工作。
第四条负责机械化设备图纸、资料,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疑难问题。
第五条负责上报每月的机械化报表。
第六条负责全矿机械化设备事故影响的处理工作,要对机械设备事故组织追查、处理。
第七条负责安排机械化备用设备的检修及验收工作。
第八条负责机械化设备更换时的交接验收制度,及更换后的摸底调查工作。
第九条负责每月机械化设备的检修统计工作,以及下达设备的检修任务。
第十条负责机械化工作面搬家倒面的前期准备工作,木料配件的审核,设备损坏程度的摸底及安装、回收时的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积极参与设备的正常维修工作及试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