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机电技术、方针、决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完好标准进行检查与维修,确保机电设备始终在完好状态下运转。
第二条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机电管理制度,严格进行检查与考核落实,杜绝机电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抓好机电技术工作,电器设备消灭失爆,消灭机电事故,确保机电设备完好。。
第四条对发生的机电事故,要组织人员认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第五条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程和措施施工,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现象。
第六条对技术操作不熟练或违章蛮干的人员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向队长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负责解决安全生产技术性问题,检查设备检修质量及有关规程实施情况,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