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运转队司炉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熟悉锅炉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锅炉运行方式。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转,完成生产任务。
第二条认真进行班中风险源辨识,进行风险预控。
第三条掌握设备状态,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发现不能处理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对简单的事故要及时排除。
第四条对工具,备件,材料,防火器材的保管数量,用途要清楚明确。
第五条炉膛正常燃烧时,要求火床平整,火床中部火焰分布均匀,成重黄色,鼓风排比适当,当负荷增大时,必须先加强引风,然后加大送风量,负荷减小时必须先减小送风,再减小引风。炉膛负压要求在3--5mmH2O.炉膛出口处温度保持在550—700C之间。炉排速度一般在2—⒉5m/h范围内。调节使煤在炉膛内燃烧时间不低于30—40min,煤层厚度保持在100—150mm内。
第六条 定期排污应在负荷低时进行,水位略高每班至少两次排污,排污时应按顺序进行。
第七条锅炉运行中要注意检查本体和辅机运转是否正常。
第八条锅炉出现锅炉严重缺水,给水级可见水位上涨;炉管爆裂,排污严重漏水;汽压急剧上升;给水设备损坏,安全附件失灵;钢架炉墙由变形倒塌危险;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司炉工必须按操作顺序进行紧急停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