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煤炭管理科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党的建设,搞好党风,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
第二条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条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四条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进行教育和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情况,及时发展新党员。
第五条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帮助他们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协调好党、政、工、团的关系,配合行政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政治经济权益。
第八条协助科长抓好本科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并经常深入现场,解决现场设备及员工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防止人身事故和机械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及全矿原煤提升和装车外运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