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煤炭管理科煤质化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本科煤炭化验和数据准确报出,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章作业,不准擅自脱离岗位,交接班必须在化验室进行。
第三条交接班时要对化验室设备、仪器的完好状态和使用情况以及当班接到的各种煤样情况,认真进行交接,如当班交待不清楚,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第四条熟练掌握国家标准的试验方法,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第五条认真填写原始分析记录,化验报告单要做到准确可靠、整洁齐全,字迹清晰。
第六条掌握化验室各仪器设备的性能,并熟练操作,经常进行常规性维护保养。
第七条岗位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发现不安全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八条保持工作环境及各种仪器设备的卫生整洁。
第九条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