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胶轮车队防爆胶轮车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科、队运输管理规定,服从领导的指挥,负责当班胶轮车、装载机井巷运行的全面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员工积极参加矿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负责员工考勤,请销假及当班胶轮车、装载机的井巷任务安排,配合矿调度对各单位使用车辆和机械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调用,加强井巷文明卫生责任区的管理,保证矿生产建设正常有序进行。
第三条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和落实,及时向队汇报当日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反馈人员、车辆、巷道、工作地点等各方面工作状况信息,确保队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落实。
第四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排查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按照安全管理“三个一”的要求,开展当班安全风险源辨识、预知、预控和“手指口述”操作法教育,保证车辆机械状况完好和安全运行,积极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五条做好胶轮车司机、装载机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工作,配合职教、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入井人员持证上岗。
第六条加强对车辆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清洁工作,做好车辆机械的运行状况维修保养记录,为车辆机械正常运行提供祥实的技术资料和考核依据。
第七条工长要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组织员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和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考核依据。
第八条对所管理的车辆、机械的运行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加强对各单车机械运行成本定额指标的考核,健全各类登记台帐和笔记,降低材料使用成本。
第九条做好胶轮车库的“三防”工作,明确责任人,按月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强防护工作的落实,杜绝一切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当车辆在井巷运行发生意外险情和事故时,工长要组织人员及时施救,保护现场,向矿调度、安管处、队领导如实汇报现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