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胶轮车队防爆胶轮车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矿队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长的领导,负责当班胶轮车、装载机的井巷运行现场管理工作。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员,车辆和机械,确保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二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班组员工的团结协作,及时向工长汇报人员、车辆、机械井巷运输作业中的信息,完成井巷文明卫生责任区、地面库区和车辆机械的清洁工作,组织员工 积极参加矿、队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认真组织开好班务会和班前会,按照安全管理“三个一”即:每日一题;每周一评;每月一考的要求,落实好安全风险源辨识、风险预知、风险预控和“手指口述”操作法安全教育,保证班组员工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到车辆机械状况完好和安全运行。
第四条班长每班必须跟随车辆入井,对井巷作业环境状况、入井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并了解井下生产及车辆使用情况。
第五条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时及时向工长、队长及矿调度汇报,严禁隐瞒、瞒报或谎报。
第六条加强对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道德品质、作风和技术素质教育,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学习氛围。
第七条负责交接班责任的落实,做好车辆运行、停放、维修、保养等记录,确保交接班车辆、机械达到安全运行的技术状况。
第八条 对车辆井巷运行中发生的各类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工长、矿调度、安管处、队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