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通讯队维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在通讯队队长和班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本队业务范围的综合维修工作。
第二条严格按照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操作,做到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熟悉矿井上下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地面线路,熟悉设备的性能及安全维护方法。
第四条定期做好各系统线路的巡检、维护工作,按规定做好原始记录。
第五条及时处理通讯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地面线路的故障,并能采取措施,防止各类故障发生。
第六条接到用户或相关单位的申告电话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尽快修复,对一时不能马上修复的应耐心向用户解释,并及时向领导汇报。维修工作结束后,应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干净,并及时回访用户的意见。
第七条对机房值班人员通知的故障电话应及时给予排除。生产电话应在2小时内解决;电缆障碍6小时内解决;工作面新安装电话24小时内解决。
第八条对有线电视用户投诉,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一般干线故障24小时内解决,用户故障当班2小时内解决,难度大的故障不得超过72小时(光缆故障例外)。
第九条爱护设备。合理使用工具、仪器、和器材。
第十条钻研业务,提高维修技术及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