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工会副主席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协助主席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建立健全信息站各项管理制度,搞好群众安全监督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员作用。
第二条 积极参与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实施细则履行等监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条 结合不同阶段安全工作实际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文艺下连队、安全板报联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康杯”竞赛系例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第四条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征集、劳动竞赛、双增双节、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
第五条 认真搞好班组建设工作,创新班组建设制度,坚持月度组织星级班组考核,不断提升班组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班组现场安全管理作用。
第六条 做好劳动模范、选树以及事迹整理、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员工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矿长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认真梳理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代表提案并组织落实督办。
第八条坚持每季度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帮教活动,强化“不安全行为”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 充分发挥家属安全协管作用,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优质服务、送温暖献爱心、安全文艺下连队等活动。
第十条 负责工伤残(亡)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政策的落实工作。
第十一条 做好员工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