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武装保卫科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以及安全生产要求,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第二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安全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条 组织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第四条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五条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第六条监督落实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堵塞各种安全漏洞,杜绝各类涉爆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监督地面物资库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 指导全科员工积极完成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