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培训中心职教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学习领会掌握《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领会掌握集团公司及我矿的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
第三条履行责任制,按岗操作,全面完成本员工作任务。
第四条树立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
第五条 积极收集培训教学资料,做到教材分类编码,培训内业资料规范装订,放置有序。
第六条对培训兼职教师作详细考核记录,规范教案编号要求,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认真钻研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