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生产技术科对巷道贯通执行两次预报制
(一)第一次贯通预报: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综掘70m,煤巷炮掘50m、岩巷炮掘30m)时,地测部门发出第一次贯通预报。施工队技术人员在接到第一次贯通预报后,必须在两日内编制出贯通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技术科,各有关辅助生产单位必须做好巷道贯通的准备工作。
(二)第二次贯通预报:当贯通距离在综掘50m,炮掘20m前由生产矿长、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贯通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贯通准备工作完成后,地测部门发出第二次贯通预报通知单,施工单位方可实施贯通施工。
第二条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工作,必须在实施贯通施工前完成。施工队技术人员不按时呈报措施,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影响贯通施工从重追究责任,生产技术科措施审查人员必须在2日内审查完毕,向采掘副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报审。每推迟一天,对措施审查人员罚款20元,影响贯通施工从重追究责任。(以上时间均从当天算起,包括双休日)。
第三条巷道贯通施工期间,掘进队及有关辅助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处罚。
上一篇: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业务委托
下一篇:神宁集团白芨沟煤矿巷道贯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