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在接到气象部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通知时,及时掌握当地汛情,当洪水超过当地历年最高洪水警戒线或洪水沿地表塌陷裂隙大量涌入井下时,由水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命令,由调度室通知井下人员紧急撤离。
第二条接到调度通知后,邻近地表塌陷涌水区域的井下作业人员按避灾路线先行有序撤离,然后,其它区域作业人员按应急救援预案程序逐步撤离。
第三条水泵房人员在接到调度室后,要立即关闭泵房两侧的密闭门,同时做好排水准备工作。水泵司机在没有接到救灾指挥部撤离命令前,绝对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第四条撤离后,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井口值班人员、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
第五条人员撤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撤退时要服从命令,不可慌乱,要注意往高处走,并沿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
2、当撤离道路已被水阻隔,无法撤出时,应选择地势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或上山独头巷道暂时躲避。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内的人员,要有长时间被堵的思想准备,要节约使用矿灯和食品,有规律地敲打金属器具,发出求救信号。同时,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克服困难;要忍饥静卧,降低消耗,饮水延命,等待救援脱险,坚信上级会全力营救,是能够安全脱险的。
第六条经抢险救灾指挥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