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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27 09:2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 安全目标管理 目标 目标管理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为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树立良好地企业形象,为此,矿制定了安全管理目标。为了落实矿井安全管理目标和集团公司制定年度的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碱沟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

  2.每年年初,矿应结合上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管理方案。

  年度安全目标管理

  年度安全目标,以矿年度1号文的形式下发到矿属各单位。为了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矿将其分别分解,并由矿和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要求各单位将分配的安全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员工。

  2.1.安全目标检查

  2.1.1 按照《神新公司本安体系建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2.1.2 动态安全检查;

  2.1.3重点专业、特殊行业针对性安全检查;

  2.1.4 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认真检查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2.安全目标考核制度

  由本质安全矿井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神新公司本安体系建设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和《神华新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和部门,进行本质安全目标的月度考核。考核合格给予奖励,不合格进行处罚,加大安全责任与经济分配挂钩力度,坚持重奖重罚、依法从严治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三违”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2.3.安全目标奖惩制度

  对各部门、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结果与本质安全矿井建设奖挂钩。

  在季度内考核合格,实现安全目标给予季度奖励,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给予罚款并从严处理,超出安全目标的给予重罚,并落实到事故责任人、基层部门和领导干部。

  经年度考核合格,给予所属单位年度奖励;若不合格,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扣除该单位部分年度奖励,情况严重的取消年度奖励。

  经年度考核,凡是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优、评先资格。

  3.根据年度安全奋斗目标,将安全指标层层分解,细化到区队,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4.每年年初基层队长与矿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队员工与队长签订《个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5.制定生产、经营、安全管理文件必须包含矿安全目标实现所需的措施及人力、物力支持条件。

  6.各单位安全目标必须与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目标在经济承包中占重要比例,纳入经济管理的轨道。

  7.实行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区队保矿井。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8.矿及各区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管理负全面责任,及时制定本单位实现安全目标的规划和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全面实现。

  9.每月本安办负责对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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