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碱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重奖重罚在安全生产中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根据矿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奖励基金
1.1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按每月原煤产量0.3元/吨的标准计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亮点工程和先进班组、先进个人。特殊时期可以采取特殊政策。
1.2本安办在安全督察、管理中的各类罚款。
1.3公司给予的安全奖励。
2.安全基金使用办法
2.1安全基金奖励范围及管理
2.1.1.用于月度本质安全矿井建设奖、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奖项。
2.1.2.安全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由矿安委会支配,财务部统一建帐管理。
2.2安全基金奖项奖励标准及额度
达到安全控制指标奖项兑现标准:
2.2.1.本质安全矿井建设奖(月度)
2.2.1.1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奖励与处罚范围
碱沟煤矿内部考核奖励与处罚的单位为本安办、生产技术管理办公室、生产指挥中心、设备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经营管理办公室、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综掘三队、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对于驻矿单位的处罚在月度考核打分中体现。
2.2.1.2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否决条件:
2.2.1.2.1月度考核期内发生轻伤事故。
2.2.1.2.2月度考核期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事故的经济损失在2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2.2.1.2.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迟报。
考核期内发生以上条款中任一条款的单位,取消月度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达标资格。
2.2.1.2.4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或一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事故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取消季度(年度)考核期内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达标资格。
2.2.2奖罚标准
2.2.2.1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以公司的达标计划为准,达到计划指标进行奖励,达不到计划指标进行处罚。
各生产单位月度考核达到本安Ⅰ级奖励15000元;本安Ⅱ级奖励10000元;未达到本质安全Ⅱ级罚款10000元。
各职能科室以公司季度检查结果进行奖罚,矿达到本安Ⅱ级,对本安办和经营管理办各奖励6000-8000元,对综合管理办公室、生产技术管理办公室、设备管理办公室、生产指挥中心各奖励3000元;未达到计划指标各罚款6000元。
2.2.2.2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第4大指标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神华新疆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考核仍执行《碱沟煤矿关于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通知》(碱煤矿发[2012]100号)文件的考核办法,按照标准化动态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情况,按月度检查实际的等级和分数进行奖罚,月度考核以月度规划的等级和分数为考核目标,达到规划等级和分数的单位奖励10000元;未达到规划等级和分数的单位罚款10000元,并
2.2.2.3对上述的奖罚,考核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当月工资10%,考核单位工资3%,奖励及罚款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占50%。外委工程纳入矿标准化检查的施工队,达到矿井规划等级和分数,当月奖励10000元;达不到矿井规划等级和分数,当月罚款10000元,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2.3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月度)
2.2.3.1各单位每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公司每月的抽查打分占当月各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70%,每月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小组检查得分占当月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30%。
2.2.3.2矿直属单位评优按“采、机、运、通”专业分为5个;矿综采一队、综采二队、机运队、通风队、洗选厂5个生产单位将按月度检查实际的等级和分数进行奖罚,外委工程纳入矿标准化检查的施工队,达到矿井规划等级和分数,当月奖励10000元;达不到矿井规划等级和分数,当月罚款10000元,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2.2.3.3各单位每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小组每次按照检查项目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汇总平均分为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得分。
2.2.3.4公司检查月度未检查到的专业或单位,单位标准化得分以矿检查分数为准。
2.2.3.5公司季度标准化检查的等级和分数作为当月本专业等级和分数进行考核、兑现。
3、安全生产奖罚管理细则
3.1日常安全罚款参照《神新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试行)》和《神新公司安全生产隐患罚款规定》进行奖励处罚。
3.2外委施工单位进场时,矿应将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传递给对方,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进行处罚。
3.3各类罚款由矿本安办出具罚款单一式三份,被罚单位或个人、驻矿财务站、本安办存档各一份。被罚单位在罚款凭证规定的期限内,将罚款交至驻矿财务站,逾期未交者将罚款翻番。各类罚金列入矿安全生产奖励基金。
3.4对于各类安全隐患和轻伤事故的罚款,被罚单位领导班子承担罚款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罚款总数的30%。
3.5当月单位发生1起轻伤以上事故,单位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不评优。
3.6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取消年度文明单位先进评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