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在节能降耗工作上转变观念,加强碱沟煤矿节能减排的管理工作,做到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的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形成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社会风气,发挥节能减排工作在企业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成立碱沟煤矿节能减排工作工作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如下: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及副总
成员:各单位第一责任人
碱沟煤矿节能减排管理办公室设在本安办公室,负责碱沟煤矿节能减排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本安办主任
成员:环保人员及节能减排人员
职责: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倡导我们的员工实践低碳生活,注意日常小节,从点滴做起。依照《神华新疆公司碱沟煤矿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节能减排项目,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煤炭企业,坚持清洁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实现企业快速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煤炭工业节约、清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实现企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煤炭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等,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节能,是指通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企业、生产、运营、管理、各个环节中减少能源损失和消耗及减少污染的排放,有效、合理地利用和使用能源。
3.节能减排工作是企业长期的发展战略方针。企业的发展应遵循在规划建设中体现节能、在科研攻关中寻求节能、在生产调度中实现节能、在经营管理中贯彻节能的原则。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及各项考核指标。
4.本办法适用于碱沟煤矿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5.碱沟煤矿成立了由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碱沟煤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安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执行工作。
6.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节能工作领导职责:
6.1贯彻、执行国家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落实节能考核指标和任务,依法制定本单位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2对本单位节能减排考核各项标准、指标,分解节能任务,依据节能考核标准、指标及任务,领导、监督、检查和考核相关部门的节能工作;
6.3开展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表彰、奖励的评比及处罚决定;
6.4开展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的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普及法规、知识强化员工节能减排意识。
7.碱沟煤矿本安办公室为“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作为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归口部门,设置节能管理专职岗位,全面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8.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履行以下节能工作管理职责:
8.1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审议、批准的节能规划、年度计划、节能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参与、协调各相关部门日常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汇总、备案节能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并作为本单位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唯一的统计口径统一核准对外报送的节能规划、报告,于公司节能减排主管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汇报。
8.2负责节能减排工作日常管理,领导、协调各基层单位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并将节能考核指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定期进行自检、层层考核,一级抓一级。
8.3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原始记录,规范节能减排统计台帐,实时统计能耗情况,跟踪节能工作进展。
8.4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前提下,接受节能管理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外报送规划、报告等应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再行报送。
8.5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
8.6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节能工作事项。
第三章 节能减排管理
9.在制定、实施本单位各项发展规划前提下,应注重节能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实施,实现规划节能。
10.在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项目设计过程中,应将节能、节水作为重要因素考虑在内,实现设计节能。
11.优化矿井设计、集中生产布置、减少生产环节、合理匹配生产设备,提高资源回采率,设计中应用节煤、节水技术降低能耗,实现资源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努力做到废物零排放。
12.应加强采掘、洗选、装卸、运输等与生产相关各个环节中的节能减排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和公司节能减排相关规定、规程、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生产环节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统计。在管理中实现节能减排。
加强对生产环节主要耗能系统、耗能设备的能耗计量统计。
12.1加强用电需求管理,统筹调度用电负荷,努力做到避峰填谷,经济运行;
12.2实现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耗能操作管理方式的转变,努力避免跑冒滴漏等耗能现象;
12.3实施水资源节约利用,加快实施节水改造,提高矿井水复用能力,加快污水处理配套建设和改造,加大水污染防治与治理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与再生水利用能力。
12.4强化全体员工节能减排意识,形成良好节能减排观念,营造节能减排的企业文化氛围,在工作中自觉做到节能减排。
第四章 奖罚
13. 对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节能发明创造、节能挖潜革新、节能技术创新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基层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节能技术攻关、节能技术改造、节能发明创造中取得了重大突破,该成果实施后带来巨大节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集体和个人,经核准认定后应一次性给予节能奖励。
14.对违反本办法,滥用职权、跑冒滴漏、铺张浪费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管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15.对违反本办法,不严肃进行节能管理工作,对主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