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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21-09-27 09:37 来源:煤矿安全网 环境 环境保护 保护 管理 管理制度 制度

  1.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采掘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单位第一责任人、本安办环境管理专职人员

  2.环境管理职责

  2.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2.本安办负责制定环境管理年度计划、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3.贯彻执行“三同时”制度,抓好环保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百分之百合格。

  2.4.及时了解掌握、检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状况和措施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2.5.及时组织总结、交流环境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

  2.6.负责生产、生产辅助单位废弃物品的收集处置管理工作。

  2.7.掌握环境保护现状,定期对现场管理、防护设施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不符合原因,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

  2.8.负责组织单位准备、配合审核与评审工作,不断改进环境体系和环境行为。

  2.9.加强业务学习,积极推广工业环境保护的新工艺、新技术及新经验。

  2.10.做好设备维护,控制噪声排放。

  2.11.负责地表塌陷区的检查和地表堵漏工作,完成专业范围内的其它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3.环境保护运行控制措施

  3.1.噪音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3.1.1在有噪声源的地方安装前盖设消音棚,安装消音器,设隔音值班室。

  3.1.2对场区高强噪声的厂房车间周围种植乔灌树木,形成隔音林带。

  3.1.3作业场所采取措施仍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采用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定期监测噪音情况。

  3.2.污水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3.2.1场区的生产、生活污水全部进入黑炭沟污水处理厂,并按时按量向污水厂缴纳处理费。符合环保的要求。

  3.2.2矿井水先经在井下处理后,即重复用于工作面生产需要和井巷的消防、喷雾灭尘,多余部分汇入副井井底积泥沉淀池,到中央水仓,由中央水仓抽至工业场地水处理间,经过处理后再重复用于井下施工,其余部分达标排放。

  3.3.3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3.3.3.1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生活服务部按照公司统一规划排到指定的场所处理处置。

  3.3.3.2井下产生的煤矸石、煤泥集中堆放到指定的排矸巷内,不准乱排乱倒。

  3.3.3.3排至矸石场的煤矸石及时用土覆盖(覆盖厚度60cm)掩埋,平整并种植草籽,防止煤矸石自燃着火,污染环境。

  3.3.3.4产生的废皮带、棉纱、油桶、废油等固体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回收到物资供应中心废品回收场处,由其按规定处置;不能回收升井的,采取措施、集中排放到指定的采空区且及时严密封堵,不留后患,以防造成污染,或对将来的环境产生影响。

  3.3.3.5本安办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和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扬尘的处理处置控制措施

  4.1井下及地面生产系统主要扬尘点应建立喷雾洒水降尘系统。

  4.2地面矸石山用沙土覆盖后,需洒水灭尘。

  4.3辅运线路定期洒水灭尘,并严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以防扬尘污染。

  4.4环境绿化美化按照“多绿化,少硬化”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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