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1.2各单位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3作业规程由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1.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2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
2.1矿属各单位及驻矿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
2.2本安办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2.4各业务部门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2.5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2.6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本安办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2.7本安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
2.8各业务部门和本安办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善和补充。
2.9本安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2.10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
3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3.1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3.2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3工作前风险评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进行,生产班组由当班带班队长负责组织工作前的风险评估,辅助生产班、检修班及其它作业班组,由机电副队长或技术员组织进行工作前的风险评估,评估后要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记录。
3.4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
3.5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矿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