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井下发的有关安全技术的各种文件及编制的各项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如矿井设计、水平接替、采区设计、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安全技术的会议记要、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评价等)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逐级进行审批。
2.没有得到审批的各种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传达和贯彻实施。
3.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文件不得作为实施和安全投入的依据,违反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各单位严格按照审批意见及时补充完善,并将补充的内容组织职工贯彻学习。
5.审批后的每份作业规程必须复制四份,交生产办、本安办、通风队各留一份,以便监督其施工。
6.作业规程的会审具体由生产办组织,本安办、设备办、地测站、通风队、施工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及矿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会审,会审后,规程编制人员根据会审意见对规程进行补充完善。补充完善后的规程交会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矿领导签字后成为正式技术文件。
7.各施工单位领导及技术人员对本工作面出现的新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规程进行修改补充,制定新的技术措施,经各职能科室及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8.每月5日之前将作业规程复审完毕,将审批意见及时补充完善,并组织全员学习,同时要做好学习记录。
9.实行安全技术逐级审批制度,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各负其责”的原则。
为切实加强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保证矿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政策,并针对当前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等诸多环节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制度:
1.1.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符合本工作面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严禁沿用、套用旧的作业规程。
1.2.采掘工作面开工前一个月,区队技术员必须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经区队主管审批后,报矿生产办、地测站、本安办、矿生产指挥中心、设备办、通风队等相关部门初审,初审后的作业规程经修改补充后,由生产办组织有关科室领导进行会审,无作业规程不准生产。
1.3.对矿安排的临时、应急工程可特事特办,但在作业规程没批复完毕时不可施工。
1.4.在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当遇到特殊情况,要写出专门措施,报矿各职能部门和矿领导审批后贯彻执行。
1.5.对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采用计算机编制、打印。封面及审批表见附表,同时作业规程封皮名称字号统一采用二号宋体字;作业规程中章节标题字号统一采用三号隶书;内容字号统一采用四号宋体字,统一采用A4纸打印。否则不予审批。
1.6.规程语句通顺,严禁出现叙述不详、不清等情况,同时字迹清晰,不准有错别字,同时规程返回重新打印。
1.7.规程内容完整、干净。严禁出现涂改现象,每出现一次罚款20元。
1.8.附图必须齐全、无误。
1.9.装订外封皮统一采用塑料文件夹,目录及页码顺序排列整齐。同时每本规程封皮上应标注正、副本,正本为每审批单位主审规程,审批完后返还施工单位。
1.10.对不合格规程被返回后,上报时间以修改后的时间为准。
2.作业规程审批制度
2.1.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程的主要范围
2.1.1.生产办: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质、采掘工艺,顶板管理方法、矿压防治内容、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同时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内容是否齐全、编制质量、打印、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
2.1.2.矿生产指挥中心:安全监测、通讯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部分。
2.1.3.通风队:“一通三防”部分、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1.4.设备办:机电运输设备选型、布置方式、使用维护保养制度部分。供电系统及工作面设备功率核算。
2.1.5.洗选厂:煤质管理部分。
2.1.6.本安办:安全技术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齐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是否正确,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涉及到危险源辨识内容。
2.2.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
2.2.1.各职能科室应建立规程接收、归档登记台帐(本安办、生产办、通风队各存档一份)。
2.2.2.各职能科室审批作业规程时要仔细认真,严格把关,审批意见及签字要规范清晰。
2.2.3.各职能科室对作业规程中缺少的内容或错误,以书面形式告知,采掘区(队)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完善后进行复审。
2.2.4.作业规程补充修改的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附在作业规程后面。
2.2.5.各职能科室技术负责人和矿领导在作业规程签字表中不能互签。
3.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复审制度:
3.1.作业规程在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无学习考核记录的不得开工。
3.2.工作面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无考试且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3.作业规程在实际生产中,根据实际情况要及时修改完善。
3.4.作业规程每月由生产办、本安办、矿生产指挥中心、设备办、通风队及矿领导进行复审。
3.5.作业规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复审意见要在一周内修改完善上报审批,待审批后再组织工作人员重新贯彻学习,考试上岗。
3.6.规程补充修改的内容,一律用计算机打印(字体字号要统一),并报有关职能科室审批。
4.采掘作业规程编写技术要求:
4.1.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如下:
4.1.1.采煤范围内外及其上下的采掘情况及其影响。
4.1.2.采煤范围内地质、煤层赋存情况:煤层的结构、厚度、倾角、硬度,品种、生产能力、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顶底板岩石的性质、结构、层理,节理、强度及顶板分类、煤层瓦斯、二氧化碳含量,及突出危险倾向性、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危险性等。
4.1.3.采煤方法及采煤工艺流程:采高的确定、落煤方式、装煤及运煤方式、支护方式的选择、进回风巷道的布置方式等。
4.1.4.顶板管理方法:工作面支护顶板管理图(包括采面支架、特殊支架的结构、规格和支护间距、放顶步距、最小控顶距和最大控顶距、上下出口的支护结构、规格),初次放顶措施、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
4.1.5.采煤工作面的风量、风速、通风设施的布置等通风系统图。
4.1.6.运煤、运材料的设备型号及其系统图(包括分段煤仓或采区煤仓的容量)。
4.1.7.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载及供电系统图。
4.1.8.综合防尘、灌浆、注氮、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4.1.9.监控及通讯系统图。
4.1.10.通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
4.1.11.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
4.1.12.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1.13.安全技术措施。
4.1.14.避灾路线。
4.2.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如下:
4.2.1.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
4.2.2.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
4.2.3.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寸)准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
4.2.3.巷道支护参数的选择。
4.2.4.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爆破法及爆破说明书与工艺流程图。
4.2.5.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监控及通讯布置图,综合纺尘措施等。
4.2.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
4.2.7.供电设施、电缆设备负载及供电系统图。
4.2.8.综合防尘、灌浆、注氮、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4.2.9.监控及通讯系统图。
4.2.10.通风、照明设施及其布置图。
4.2.11.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图表。
4.2.12.掘进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2.13.探老硐、老空、石门见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4.2.14.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4.2.15.避灾路线图。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结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2.安全技术措施中要包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措施,同时包括危险源辨识内容。
3.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明确审批权限,及时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4.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矿职能部门和矿领导审批签字。
5.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合格后,组织工人认真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