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为确保矿压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矿压防治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机构如下:
2.1、领导小组
组长:金鑫
副组长:陈建强,胡明军,王晔,袁吉斌,杨贵儒,涂德华
成员:吴玉海、余政良、崔治荣、商传新、张宏刚、马欢乐、马辉、候纪平、李治萍、秦伟及各掘进施工队队长
2.2、矿压防治办公室(设在生产办)
办公室主任:吴玉海
副主任:张军、洪波、李康
成员:张亮、杨亮、张春雷、马海波、各掘进施工队技术员
2.3.各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矿压防治有效实施。
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对各个监测点进行不定期及时全面检查,并整理、分析日常检测资料,及时进行矿压预测预报,落实相应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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