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运输水平的增加,提升运输任务繁杂,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 为了确保斜井提升运输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副斜井部分
1.1、副井所有上岗人员(包括地面信号工、把钩工、人车保安工、各提升水平信号把钩工、蓄电机车司机、绞车司机),都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2、工作期间,地面信号房除信号工之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内。井下各信号房除信号工之外,其他人员不准入内。违犯者每人次罚款20元。同时,对信号工罚款10元。工作时,各信号工不得睡觉、看书、脱岗、串岗、私自顶岗、换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下班时,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空岗。
1.3、要保持副井口附近的清洁卫生。在井口及沿井口轨道20米内,不准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监督井口棚及沿井口轨道20米以内,由地面把钩工负责;信号房由信号工负责;侯车室及考勤室由检身工和考勤员负责,以上各处发现一个烟头,罚责任区监督人10元,发现有抽烟者,每人罚款50元。
1.4、人车在正常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准时运行,准时摘挂车,特殊情况下,经调度室同意方可挂车。人车运行时间安排如下:
早班:09:00 __10:40 中途:13:30____14:40
中班:17:00 ——18:00 中途:21:30____22:30
夜班:01:00 ——02:00 中途:05:00____06:00
每趟人车必须有保安工跟车,并佩带人车信号机,每班第一绳必须空车试运行,试运行用人车信号机发送信号。试运行要求达到信号机完好,人车完好,轨道完好,井筒无障碍物并畅通。人车运行中,保安工发现问题要立即发送停车信号停车,报告科值班领导及时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恢复运行。
1.5、每天早班必须由专职修理工按《煤矿斜井人车实验细则》规定,1.对人车进行详细检查,并做好静止手动落闸实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运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同时,修理工必须对阻车器、挡车器、挡车栏及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阻车器、挡车栏、跑车防护装置性能良好、动作灵敏可靠,严禁不检查运行,严禁带病运行。
1.6、每天早班运行前,机运队必须有专人对提升钢丝绳及钩头部位进行详细检查,无问题后,信号工方可发送信号。
每班上岗时,副井把钩工要详细检查连接装置,保险绳,班中随时检查钩头和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使用经过检验合格的连接器和插销。以上如不符合要求,有隐患严禁提升。
1.7、人车运行一次只准放一个水平。人员上下车由安全员把关,待人车停稳后排队依次上下。禁止人员抢上,抢下人车,禁止走非人行道、横跨轨道上下人行车,井口上下人车只准从井筒东边行走,+616水平井窝子上下人车只准井筒西边行走,不准违章上下车。
1.8、人车不得用于运送物料,如水泥、电机、炸药、雷管、防爆开关、氧气瓶等。严禁人车两侧、前后悬挂运送长物料,如木板、竹竿、钢管、轨道等。携带撬杠、铁铣等长工具,要专车提放,确保人身安全。井口检身要严把安全关,发现以上问题要坚决制止,信号工、保安工发现此类情况有权不发信号、不放车,并及时上报调度室、安全科。
1.9、副井筒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556水平信号工和安全员要严把安全关,没有矿调度室的同意,任何人员不得爬副井筒。+556井窝子要设置红灯,同时要有“行车不行人”的警告牌,任何人员不得进入红灯范围内.
1.10、副井筒提放超重、超长、超宽(≦1.6m),超高(自轨面以上≦1.65m)的物料设备(如综采液压支架、采煤机、掘进机等)必须要有矿总工批准的提放安全措施,各作业点人员要有测量手段对装车物料尺寸进行检测,超高,超宽禁止提放。并按照安全措施用紧绳器绑扎牢固进行提放。如液压支架顶梁绑扎方法:横向用二个紧绳器绑扎牢固,纵向再用一个手拉葫芦绑扎牢固。
1.11、副井筒提放重车辆不得超过四辆,空、重车不得混放,火工产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放,不得混装,电车要单车提放。放料及挂车时,不准用电瓶车推车超过第一道阻车器,必须人工推车,防止跑车事故的发生。用矿车提放物料,物料不得超出矿车边缘,若超出禁止提放。用矿车装渣、红砖、沙石等松散物料不得过满,不准超过矿车高度。用材料车或平板车提放常规材料、设备,必须用两道紧绳器绑扎牢固。凡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信号把钩工拒绝提放。
1.12、每月一次,由机运队对副井轨道进行一次详细检查和调整,要求轨道质量标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1.13、副井排矸期间,任何人员不得进入井口20m范围内,排矸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运行,禁止抢道运行。地面把钩工必须使用长背板掩车,不得使用短木契掩车,以免伤人。
1.14、+556水平信号工必须乘第一趟人车到达岗位,检查好+556道岔的正确开、合方向,并检查副井筒轨道完好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放可提升运输。
1.15、+616水平吊桥,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升降。如需升降吊桥,必须经矿调度室同意方可。机运队安排信号工操作,必须要在副井筒停止提放运行的前提下升吊桥。吊桥到位后 ,信号工要检查好吊桥油缸是否完好,是否有漏油和泄压及压力不够等现象。+616水平提放人车和物料时,必须关闭吊桥。
1.16、副井筒提升过程中,严禁车辆掉道后不抬上道,强行提放。开始提放时,井下信号工、地面信号工、把钩工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并查明原因报本队值班领导处理。
1.17、副井一条线要严格按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不得为了早下班图省事违章操作,严禁在提升钢丝绳不挂车辆空着绳,人拉着钩头的情况下开动绞车,在井筒中爬上爬下。
1.18、整个斜坡道每两周必须彻底清扫一遍,冬季要保证轨道上无冻冰,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停运热风机,否则罚当班信号工100元。
1.19、副井 +616井底车场设两处红灯,一处在料厂道岔位置,一处设在通往十字道的转弯处;+556井底车场设一处红灯,在交叉点东5米处。在副井运行期间,任何人员不准闯入红灯区域内,也不准在附近逗留。在这两处装有信号按钮,电瓶车需从此处通过时,必须先打信号通知井窝子信号工,信号工确认副井未运行,关掉红灯后方可通过。通过后立即信号通知井窝子信号工打开红灯。安全员,信号工要严格把关。
1.20、副井绞车操作要求:①当班绞车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两人在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一人操作。②上岗人员必须神智清醒,严禁酒后、精神不振、视、听力有障碍人员上岗操作。③设备运行前必须认真细心检查,特别对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仪表应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汇报。④设备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与他人交谈,嘻戏打闹。在操作时司机应手不离操作手把,严禁在绞车没有完全停稳时就在操作台上替换司机。绞车司机应时刻监视绞车运行情况,观察好电流、电压变化情况,过变坡点、道岔时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在提放起步时,速度控制在0.5 m/s以下待运行正常后方可加速。⑤提升信号一定要听清看准,确认后才能开动或停止绞车。宁可慢开一分钟,决不抢先一秒钟,对于设备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先停车查明原因后,再准备继续开车。严禁错放、过拉、和正常运行时急停及减速过快等误操作。副井提放什么料,绞车司机要主动与信号工取得联系,做到心中有数。⑥绞车司机要熟悉本职业务,钻研技术,要求做到三知四会。⑦绞车司机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⑧绞车司机要做到“一严”、“二要”、“三看”、“四勤”、“五不走”的要求。⑨监护司机要认真监护绞车的操作运行,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副井绞车房,以免分散绞车司机操作精力。⑩绞车司机发生误操作,每人次罚款100元。
2.井下各上、下山
所有上岗人员,包括绞车司机、信号工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上岗。
2.1提升绞车部分
2.1.1、绞车司机操作时应按《绞车司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听清信号,禁止误操作,信号不清不得开动绞车。提放车辆过变坡点时,必须减速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2.1.2、绞车工上岗后,必须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方可启动,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2.1.3、绞车司机每班进行钢丝绳的检查,并要做好检查记录,发现超限不得运行,每周由机运队派专人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
2.1.4、对绞车、钢丝绳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和检查人员要填写详细的运行检查记录,同时要做好司机交接班记录。接班司机上岗时要认真检查上一个班的交班记录。
2.1.5、绞车各润滑部位要及时注油,液压油每半年必须过滤一次,一年期限到后,必须更换。
2.1.6、绞车硐室内其他闲杂人员严禁入内,绞车工操作应认真谨慎,不得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2机车运行:
2.2.1、各水平上、下车场内机车运行必须看清楚信号,禁止闯红灯。下部车场机车调车完毕后,必须及时开出红灯范围,绞车运行时,机车不得在红灯范围内运行和逗留。
2.2.2、蓄电池机车司机上岗后,必须首先对机车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性能完好、电瓶电量充足,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准运行。机车运行时必须前有照明,后有尾灯。
2.2.3、自上车场下放机车时,经检查无安全隐患后,才允许松开刹车,两手柄置于零位,然后打开阻车器,人工推车过变坡点;禁止开到阻车器位置后连接钢丝绳;禁止连接好钢丝绳后机车有档开过变坡点;禁止机车抱闸下放。
机车运送车辆时,要按规定一次拉重车:2.5T不得超过七辆;5T不得超过十二辆。禁止超负荷运行,运行时使用的连接插销和链子必须符合标准,不准使用非标准的插销、链子。
2.2.4、机车司机要按规程操作,未按规定操作造成机车损坏或其他事故的发生,按,《职工奖罚条例》进行处罚,并追究其责任。
2.3阻车器及防跑车装置部分:
斜坡运行必须安设一坡三档的防跑车装置,同时上、下阻车器及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异常绞车不得运行,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开工。每班开工前由机运队信号把钩工对上、下车场内的阻车器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上部车场阻车器闭合是否到位,阻车手柄搬动是否灵活,各润滑部位注油是否充足;下部车场阻车器自动复位是否灵活 可靠,并要进行记录。
跑车防护装置由机运队电工和修理工每周必须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内容:电器部分是否工作正常,各机械部分的联接固定是否可靠,拦网的悬挂是否符合要求。每月要进行一次模拟跑车落网试验,并做记录。
2.4信号、把钩部分
2.4.1、井下各上下车场把钩工、信号工必须是经过正规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承担,要持有上岗证准时上岗,作业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班信号工、把钩工要对信号装置、阻车器的性能、要下放或上提车辆及轨道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一切符合安全规定要求后,方可作业。
2.4.2、上、下车场把钩工作业时,要认真按要求对车辆进行连接。上部车场车辆的连接必须在阻车器前五米的距离以外进行,检查各部连接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搬开阻车器,向信号工发出提放信号的命令,人工推车过变坡点,禁止在变坡点前十五米内使用机车推车。
2.4.3、井下各山、下山:矿车提放必须按规定的数量进行,空矿车一次提放不得超过四辆;煤车一次提放不得超过三辆;料石、水泥、沙子及矸石车每次提放不得超过二辆。同时空、重矿车不得混提,不同型号的车辆不得混提。大型设备的提放要有安全措施,任何车辆提放时不得超宽、超高,作业人员要有检测工具进行测量。规定最高自轨面起不得超过1.6米,最宽不得超过1.5米,松散长大物料必须用紧绳器捆绑牢固。
2.4.4、每次提放车辆前,信号把钩工必须对车辆进行详细检查,车辆车体有无变形,销轴是否齐全,各连接部位是否安全可靠,车轮转动是否灵活;确认正常后方可发出提放信号,禁止发出错误命令。
2.4.5、信号把钩工必须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负责道岔的开合、信号的发送,禁止搬错道岔方向,禁止发出错误信号。
2.4.6、工作期间,除现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工作范围内停留。信号发送前要观察红灯范围内有无人员走动,确认无此情况,打开阻车器方可发出信号。
2.4.7、绞车运行后, 禁止人员在红灯范围内走动或做其它工作,工作人员在车辆过变坡点进行提放时,要进入躲避硐室,不准任何人在车场平台附近逗留,防止运行中的矿车伤人。
2.5人员上下斜巷的时间规定
2.5.1、上、下山部分
2.5.1.1由机运队负责全矿上、下山小绞车的管理。每班次由使用单位的绞车司机持证到机运队领取绞车钥匙并登记,绞车操作必须由绞车司机进行。当班使用完毕后归还运输科。
2.5.1.2上下山小绞车的信号装置、红灯信号、上下挡车器必须齐全完好,机械刹车装置完好,每周由机运队对上下山小绞车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问题的处理及隐患的落实整改,并做好记录。
2.5.1.3电气部分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机械部分由机运队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并实行包机制,责任落实到人。
2.5.1.4无论是回柱绞车还是调度绞车,必须按绞车的提升容量,按规程操作,不允许超挂。超长超大物件的提放,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批准。违者按三违处理。
2.5.1.5当班使用单位领取的绞车钥匙若拖至下个班次,影响其它单位使用者罚款100元。因使用者未拿钥匙擅自撬锁使用绞车罚款200元,并由使用者购买被撬锁。
2.5.1.6严禁使用不合格插销或者用钢丝绳打扣提放物料。
2.5.1.7操作上下山小绞车时,人员必须远离斜坡道进入躲避硐,提放车时才能打开阻车器。工作期间打开红灯,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红灯区域内。工作完毕后要盘好钢丝绳,关闭红灯,关好挡车拦并停电,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