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为加强碱沟煤矿手工工具[包括特种工具(指电动工具、气动工具、液压工具)、自制工具]的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合理维护保养,安全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的范围:与本矿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有直(间)接关系的手工工具。
3.碱沟煤矿的手工工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3.1.设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设备办”)负责编制全矿手工工具的采购计划和计划的审核、发放及定期检查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手工工具使用计划和计划申报、领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3.3.设备办及手工工具使用单位应指定兼职人员对手工工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台帐,开据发放、领用票据,并每月进行收集和汇总,实现“帐、物”对口。
3.4.手工工具使用单位应每周由机电队长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单位的在用工具进行一次完好状况的检查。
3.5.设备办应每月组织各单位机电队长和技术人员对全矿在用和备用手工工具的完好状况、台帐及维护保养记录的填写情况进行二次抽查。并对检查的问题以“四定”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备办说明需要延期整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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